根据国科大和我所相关实施细则,通过严格的初试、复试,经我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,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下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。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联系电话:028-85214764,邮箱:yzb@cioc.ac.cn。
考生编号 | 姓名 | 拟录取专业 | 学术审核 | 笔试成绩 | 英语面试成绩 | 综合面试成绩 | 总成绩 |
144302103600010 | 白元盛 | 应用化学 | 65 | 61 | 75 | 85.2 | 73.28 |
144302103600003 | 代雨泽 |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| 79 | 60 | 72 | 92 | 79.7 |
备注:1、以上为拟录取名单,实际录取名单以上级单位批复为准。
2、届时将向考生报考信息中的邮箱发送拟录取相关资料,请随时关注邮箱。
3、非应届生需请档案所在单位在5月25号之前邮寄档案,应届生在7月15号之前邮寄档案。
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
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2022年4月18日